2008年總統大選,執政黨輪替,由國民黨上台主政,新一波的修法即將推動,是否新政府將為我們帶來新媒體,然而我們要的傳播政策在哪裡?這是身為台灣公民的你我都需關心的問題。
目前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(簡稱公廣集團)包括公共電視、華視、原住民電視台、客家電視台,及海外頻道宏觀電視台。公廣集團的成立目的,是期待凝聚公共傳播的整體性,比起單打獨鬥,反而可利用資源互助而發揮更大的力量;這次的公民會議主要針對公廣集團內部的組織章程、經費來源,監督單位…擬訂一份新的草案。但,在對各單位所屬權責及資源作分配之前,應先討論的是對每個電視台的定位。
公共電視台,無庸置疑,是提供別於一般商業電視台的節目內容,達公共監督、關懷的責任,並且避免成為國家傳聲筒,利用更多元角度呈現台灣的社會及文化,但在每年經費僅有九億的窘迫狀況下,卻要負擔國家高畫質頻道計畫、數位化平台,以及設立南部電視台(期待平衡南北發展、縮減資訊落差)之責任,相較國外公共電視台一年百億以上的經費來源,實有落差。
而於2006年起,華視、原住民電視台、客家電視台,及宏觀電視台相繼加入公廣集團,卻也面臨各自不同的困境。
為實現無線電視公共化,2006年,華視擺脫昔日政治力干涉,正式納入公廣集團。但華視公共化仍不完全,所謂公共化,是指政府要擁有該電視台絕大多數的股份,但華視目前尚有股份掌握在民間企業手上,以至於必須自負盈虧,無法全力符合公共化的期待。並且新聞局並未將補助金確實編列,導致華視必須依賴廣告業務收入。
原住民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,兩大族群電視台,目前是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與客家民族委員會,委託公視製播,經費由各自的委員會補助。但族群電視台的弊病在於,主管機關與經費編列者皆由同一政府單位負責,「使族群電視台淪為政府電視,成為特定政黨欲鞏固族群選民的文化賄賂手段」。這與設立族群電視台,期待草根、獨立與公共的初衷相悖,亦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概念。另外,原住民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加入公廣集團,但與公視之間的權屬關係,卻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,造成公視在運作上雖然分別設立客家台和原民台諮議委員會,企圖引入少數族群社群的決策權,卻因為體制上缺乏正當性,諮議委員會無法發揮功能。
海外頻道-宏觀電視台,由僑委會編列預算,招標後委託公視製播,但僑委會與公視對電視台的內容走向,有不同的意見;對僑委會而言,宏觀電視台的目的在於服務海外僑民,凝聚海外向心力,因此,應以宣傳台灣正面形象為主,對公廣集團而言,宏觀電視台的服務對象,應為所有通曉中文的海外人士,播放內容則以反映台灣現實,彰顯台灣社會多元的樣貌。並且,海外僑胞擁有總統選舉權,因此宏觀電視台的客觀性更需多加把關。
※由 媒觀、 媒改社、 媒體公民行動網、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、 傳學鬥主辦的 『2008媒體公民會議』
PS感謝蔡小怪與Foolfize耐心回答我的問題